第(3/3)页 “……”刚刚看了一点儿,孟凡庸的心里简直就是波涛汹涌啊! 这个《美利坚中西部调查报告》调查的都是什么呢? 就是一些个报纸的剪报,而另外的,那就是许多某地的一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! 对,就是那些个种子所做的那些个工作。 “照啊!”看到了此处,孟凡庸一拍大腿,他恍然大悟! 要去征讨科罗拉多,而他需要从新墨西哥往北面走,可是这一路上的情况,他虽然是从圣胡安山出来的,可是他了解的不多呀! 要知道,当年他是个‘猪仔’,那是没有什么自由的,他对很多当地的风土人情他并不知道,而现在,他有了这套书,那对于自己将要经过的这些个地方,那就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了! 而且,至于地理情况,还有人比印第安人熟悉吗? 李梦杨配给他印第安人做为辅佐,这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组合呀! “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!” 到此,那孟凡庸不但是心中疑惑尽去,而且还真的是对李梦杨充满了崇敬之情,这么用那些个种子,那就对了! 这是何等聪明之人才能想到的办法呢?! 千古明君啊! 孟凡庸在心里是对李梦杨给夸了无数遍,可是李梦杨真的就如孟凡庸说的那样,无比的英明,圣明,明君吗? 这个事儿,李梦杨自己看的话,那他当然不会妄自菲薄,他肯定不傻就是了,可是他也知道,自己并非什么无比聪明之人,并非什么圣明的圣人! 那为什么,李梦杨会如此使用那些个‘种子’呢? 其实很简单,他知道这样的‘种子’应该如何使用啊! 对,原因就是这么简单,这些个种子,其实不就是间谍嘛,不就是潜伏者嘛,不就是余则成吗? 可是,间谍啊,其实就是这么用的,因为这才是间谍的正确使用方式! 这么说吧,一个正常的,接受过巨量的信息洗礼的,就是后世的人类,他们大多对间谍的观感就是,英俊,潇洒,帅气,身手不凡,啥玩意都会,杀人,驾驶,偷窃,变脸……上天入地吧,反正就是无所不能。 但其实,那根本就是扯淡的,因为就李梦杨所知道的,他看过的那些个党史,是有很多的间谍界的风云人物,英雄了得,但其实,更多的人根本就是普普通通的人一个,而就算是那些个英雄,其实在平时,也很普通,甚至说,他们所做的那些个事儿,谁看了都不会觉得那是在搞情报。 但其实,那才是真正的间谍活动!(未完待续。) ps:感谢大家的支持!多谢!( ) 第(3/3)页